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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鞋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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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凶手是谁已经很明显了。”千花吐了个羊驼造型的烟圈,轻松的回答道:“实际上,遮蔽案情的迷雾早就散去了。之后我不过是想确定下自己的想法没有漏洞,才让你继续说了下去。”

“啊?!”一马和宫本警官都吃了一惊。

然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千花要是没推理出来,才会让他们感到吃惊!!

“实际上本案的重点就在于,和熊目击到死者在路上停顿了一次,回头看了一眼。”千花解释道:“然而,四十码那一串鞋印是连续的。这产生了矛盾。”

“警方推测的三串脚印产生的顺序是正确的。但脚印的归属,有错误。”

“呃,你的意思是……”一马难以置信的说道:“属于凶手的,是第一串那个40码的去程脚印,以及第三串的42码长靴?而42码的去程脚印,才是死者的?”

“正是如此。”千花吐了个饺子造型的烟圈,懒洋洋的抻了个懒腰:“呼……!总之啊,死者呢,让凶手先去钟楼等自己。”

“然后,和熊11点目击死者时,凶手就已经在钟楼了。”

“当然,此时的死者没有穿自己的鞋,而是穿着42码长靴。”

“呃,为什么?!”宫本警官抢在一马发问前,大惑不解的问道:“难道就是因为外面雪很大,想隐藏自己的脚印?”

“看来雪还是不够大啊。”一马忍不住发起吐槽:“或者很快就停了?否则我们不可能在那看见脚印吧。”

宫本:“呃,是的。并没有大到特别夸张的程度。而且根据气象局的资料来看,凌晨两点左右就没有继续下雪了……”

“死者特意穿长靴过去,大概是为了隐藏自己的脚印,去钟楼杀掉凶手吧。”

对于宫本警官的问题,千花给出了不一样的解读。

“所以,作为凶器的哑铃和长靴,很可能是同时被带出去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自然就是死者试图谋杀凶手,却被反杀。”

“接下来,凶手为了脱罪,便将自己的鞋塞给死者,穿上长靴,回到了民宿。”

“……所以,凶手真正的特征,其实是这样的。”

“此人,没有十一点到十一点十分的不在场证明。且鞋码和死者差不多,能和死者换鞋。”

“……好了,大叔。符合这两点的人,到底是谁呢?”

大叔心中一惊。

连忙翻阅资料。

最终发现,案件相关众人的鞋码如下。

女职员、国中生:37

女老板:38

胖职员:40

老板、和熊:42

“是……那个胖职员!”大叔瞪大了双眼:“我的天……按正常思路来想,他是第一个被排除的啊!”

“是啊。看似只有一分钟时间作案,实际上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千花这样说着,呵了一声。

“可以说,这家伙的运气就和一马的腰子一样非常不错。在十一点十分至十一分之间回到民宿,刚好避开了和熊的监视。”

“稍微早一点,杀人罪行就和被当场识破了……只可惜,他的运气还是不够好。案子到了本二十世纪末美少女福尔摩斯的手中。”

“那纵然是欺天之策,也瞒不过我的双眼。何况他这么拙劣的手法呢?”

“等等!”一马才反应过来,不满的表示抗议:“什么叫和我的腰子一样非常不错啊!比喻有问题吧!”

“有什么问题呢?”千花戳了戳他的腰子:“这是在表扬你啊,处男先生。劝你不要不知好歹。”

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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