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二百零四章 功力大增、守宫血契(2 / 2)

加入书签

时间晃过,当苗姆再度起身,想要从铜鼎当中取用丹药时,却发现铜鼎中已经是空无一物了。

余列炼制出淬血丹,已经是被两人吞服干净了。

这时余列察觉到了铜鼎处的动静。

他刚服下的一颗也是消化的差不多,便适时地睁开了眼睛,笑吟吟的看向苗姆:

“苗道友,贫道炼制的丹药,可是够劲?”

苗姆正遗憾的看着空荡荡的铜鼎,她听见余列的话,狠狠的就点了一下头。

这女道面色潮红,目光炯炯的盯着余列,道:

“余兄诚不欺我,此淬血丹果真是好丹药。仅仅五六颗,就让贫道一口气的增长了三月之多的道行!”

她站定在洞窟中,炽热的盯着余列,眼中甚至露出了饥渴之色:“妾身现在才算是真正知道,丹道中人的可贵之处了!有丹药相助和没有丹药相助,完全是两回事。”

余列点头,对苗姆的这番话表示赞同。

炼丹、炼器、符阵,在这三大修道技艺当中,总体上而言,就属丹道的修炼速度最快。

其原因无他,多是嗑药服丹给加上去的。

余列的修炼资质仅仅是中等偏上,悟性或许稍微好点,但是也远远无法和真正的天才一流相提并论。

因此他当初之所以一门心思的要选择丹道,为得就是能够自己给自己炼丹服用,有助于平日的修炼和突破。

甚至传闻中,丹道中人修炼到了后期,其根骨可以改良,甚至连悟性也可以改良,实在是资质寻常之人,应该选择的第一大道!

余列怡然的冲着跟前的女道拱手,道:“苗道友谬赞,谬赞了。”

两人寒暄片刻,余列唤出自家的道箓,他瞅了一眼,口中讶然的说:

“五日已经过去,苗道友,我等也该返回城中了。”

两人原计划出城的日子,顶多是五天罢了。

现在因为炼制出淬血丹的缘故,两人在外城逗留的时间已经是超过了期限,相互之间签订的契约都已经失效,是时候回去休整休整了。

不过苗姆听见了余列的话,眼中却是露出迟疑之色。

她看了一眼洞窟外面,眼中有些不甘心。

犹豫片刻后,苗姆忽然咬牙说:

“余兄可否与我继续在此地狩猎,炼制丹药服用?”

她急声道:“余兄此前说,炼制出来的还只是用来试药的,如今药效已经证明了,大大有效。不如你我再接再厉,就此在道途上高歌猛进一番!”

余列听见这话,面色微微一愣。

他瞅看着跟前眼神炙热的女道,怀疑到对方这是服药服上头了。

余列暗暗嘀咕着:“是否是因为丹中毒素所影响的?不应该啊。”

苗姆见余列不出声,以为他是在迟疑,便面色依旧兴奋的说:

“余兄,你出炼丹技艺,我出武力打杀,实在是相得益彰,天作之合!”

“彼孙贝、叶姓道徒等人为了发财,当是还在隔壁的荒漠中捕捉道奴。如今这片丛林空荡荡,无有其他道人前来打搅,也正是你我的一个机会,不容错过!错过了可就没了。”

听到这里,余列忽地也是心动起来。

他俩都是初入道城之人,苗姆急切的想要提升道行,改善地位,余列如何不是呢,更何况余列还打算在今年,就拜入到道宫中!

若是想要达成目的,他可谓是一天也不能浪费。

与其浪费时间的回到内城,去在工坊中再做几日苦工,还不如抓住眼下的机会,好好在附近搜刮一番!

唯一值得顾虑的是,两人出城前签订的契约已经是失效,若是想要续上,还是得返回到城中。

余列当即就提出了这一点顾虑。

苗姆眉头也是一皱,但是她一咬牙,忽然就出声:

“无甚,此事易尔!余兄与我再签订一次契约即可。”

余列思忖了一下,看了眼自己头上的道箓,讶然的出声:“再签一张,苗道友能请来龙气?”

龙气者,凛冽刚强,是山海界中仙道意志之依托。道人们签订契约时,若是不能当着城中仙箓的当面进行,则至少也要请来龙气作为见证。

想要能够动用龙气,修为至少也得是七品,如此道人才能念头出窍,驱物操控龙气。

因此面对苗姆的提议,余列顿时就感到了讶然。

不过苗姆的反应又有点出乎余列的意料,她摇了摇头,否认了自己可以请来龙气。

这女道眼神垂下,迟疑着将自己的左臂伸出,并震动法力,让袖袍轻轻的挽起,露出了白玉般的手腕、细嫩光滑的小臂。

如此脆生生的一幕出现在余列的跟前,让余列的眼睛微花。

近些日子以来,两人虽然一直朝夕长处,但可是正儿八经的道友,相互间举止有礼,对方的衣着也是得体,甚少流露出女子气。

如今苗姆将手臂一拨出,再加上她是凑近到了余列的跟前,身量低余列一头。

苗姆顿时就显得像是个瓷娃娃一般,手臂和面颊上还带着点婴儿肥,女子的味道显露无疑,端的是妩媚可人。

更特别是,苗姆的左臂手腕内侧,还有着一点痕迹刺目殷红,血迹一般,牢牢的吸引了余列的目光。

“守宫砂?”余列仔细看着苗姆手腕内侧的红点,目光怪异。

他在心中暗想到:“她拿这个给我看干嘛,莫不是想要拿这个东西来作为抵押之物?若事不成……”

余列顿时浮想联翩。

和他不同的是,对面的女道苗姆脸上仅仅是羞赫之色一闪而过,随即就面色正经的谈论:

“龙气者,苗某是请不来的,但亦是有代替之法。

此乃守宫血符,是贫道自幼所修炼的一方秘术。余兄以此与我签订一方血契,即可互相有所约束……”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