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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大冤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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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在朱雄英的认知中“扫荡”这个词,大概率只会出现在战场。用在皇宫的御膳房,怕也只有常森、朱允熥这对活宝才能干得出来。

二十道标准的宫廷菜肴:炙蛤蜊、炒大虾、田鸡腿、笋鸡脯、三事、烹河豚、酒糟蚶、烧鹿肉、镶肚子、带冻姜醋鱼、生爨牛、花珍珠。

烹虎肉、炙泥鳅、酢腐、水母烩、油煎鸡、炙鸭、一捻珍、水煠肉。除此之外,清蒸鲟鱼、醉蟹、炙烤黄羊等十二道,常森最喜欢的菜肴。

更夸张的是,他还弄了一张又大又圆的桌子,足够坐下今儿参宴的所有人,比他们过去用的那个,足足大了两倍还有余。

“看我手上这两坛酒没有,这是我从酒窖里翻了半天才找到的!”

“从前,我没少磨太孙,要是今儿合家团聚,他一准是舍不得。”

......,

常森手里的这两坛酒,的确是难得的宝贝。洪武元年,大明朝开国宴一共准备五千坛,曰为“元酒”,元者,起也,开端,御医大明朝由此开始。

国宴之后,拢共就剩下不到一百坛。再加上历年来的消耗,整个皇宫也不过五十坛。到朱雄英手中的,也不过区区十坛之数。喝一坛,少一坛,而且还没地方补去。

当然,在座的,除了沐影外,都是朱雄英的血脉至亲,也不有人会怀疑他把酒看的比自己的亲人还重要。可常森滑稽样子,却把把所有人都逗乐了。

“得了便宜还卖乖,这就是他-常三。”

“两位舅父不必拘束,今儿家宴,你们也不要拘束,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常茂、常升,一直在外任带兵,自然与常森不同。尤其在陕西任职,听说太孙从前的事迹后,对自家外甥的手段,也多了三分忌讳。

毕竟是天家嫡子,天生的上位者,常茂兄弟自然要谨守臣礼,否则朱樉就是他们的前车之鉴。所以,即便朱雄英这么说,他们也不敢跟常森那般放肆。

今儿的菜异常丰盛,唯独朱允熥对着面前的鸡挑挑拣拣的,一脸嫌弃的扒了扒。可当宜伦问他为什么不吃时,他给的话,却将宴会的气氛烘托了起来。

“我最讨厌的就是鸡!活着的时候叫人起床,死了做成鸡毛掸子,也是叫人起床的。”

作为起床苦难户,朱允熥对鸡的怨念深入骨髓,八岁以后,只要他赖在床上不起来,大哥都会用鸡毛掸子抽他屁股。

搞得他现在,只要看到鸡,就不由觉得屁股疼。可等宜伦夹给他一支鸡腿,让他尝了一口后,这家伙眼睛眯成了一道缝,笑着说道:“真香!”

先太子妃常氏,共育两子两女,朱允熥是最小的。把一个奶娃娃,照看的这么好,足以见朱雄英这个长兄,当的合格,对得起他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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