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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5章:“头七”之“收获”(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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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七”,顾名思义就是凡人去世后的第七日。下界凡间的普通百姓們都普遍认为,死者的魂魄会于“头七”夜里返家,其家人应该于魂魄回来前,给死者魂魄预备一顿饭,之后必须回避,而最好的方法就是睡觉,睡不着也应该要躲入被窝,以免自己看见鬼被吓住。有人说,如果让死者的魂魄看见自己的家人,则会令他记挂家人而影响他投胎转世再次做人,说不定还会因此坠入“三恶道”中受苦受累。亦有说法认为魂魄到了“头七”当天子时回家,家人应于家中烧一个梯子状的东西,好让魂魄顺着这趟“天梯”上天。

《魏书》云:“又诏自始薨至七七,皆为设千僧齐,令七人出家”。《北史·胡国珍传》曰:“国珍年虽笃老,而雅佛法,及薨,诏自始薨至七七,皆为设千僧斋”;《北齐书·孙灵晖传》:“从(南阳王)绰死后,每至七日及百日终,灵晖恒为绰请僧设斋。”

“佛经”《瑜伽轮》谓人生有“六道轮回”,在一个人死此生彼之间,有一个“中阴身”阶段,“如童子形,在阴间寻求生缘,以七日为一期;若七日终,仍未寻到生缘,则可以更续七日,到第七个七日终,必生一处。”《地藏菩萨本愿经》曰:“若能更为身死之后,七七日内,广造众善。能使是诸众生永离恶趣,得生人天,受胜妙乐,现在眷属,利益无量。“所以,在这七七四十九天中,逢七举行超度、祭奠。

民间还有一种说法,即人有“三魂七魄”,死后一年去一“魂”,七天去一“魄”,三年则“魂尽”,七满则“魄”尽,所以要过“七期”和“三周年”,即“守孝三年”。还有另外一说法是,死者从去世之日算起,在49天内,每隔七天,“阎王”们就要审问亡魂一次,故“七期”又称“过七灾”。

人死后头七返家探视一说最早出自《西藏度亡经》,即《中阴救度密法》。而民间“烧七”习俗也与之类似,故“烧七”又称“做七”、“守七”、“七祭”。就是从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为一个祭日,称为“头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共计49天。有人认为,“烧七”习俗来源于“生缘说”,大约在佛教传至东汉后到南北朝这段时期内形成,从唐初起突破信众范围,走向世俗化。

在“烧七”时,丧家要在大门口挂白纸灯笼,表示家有重孝。“头七”在家设灵牌,焚香明烛,供献酒肴祭奠,下余“六七”都到坟地花费纸钱。一般以一、三、五等“单七”祭礼较隆重,亲友皆至,孝子要“哭灵”;至于二、四、六等“双七”,则亲友不必来。孝子只烧纸钱、不哭灵,称为“空七”。尤以“三七”和“末七”最重要,每逢这两个“七”日,亲友都要到坟上烧纸祭奠,孝子也要大哭一场。在“五七”或“六七”忌日,其家属请僧侣或道士做法事超度,遍请亲友前来参祭。“末七”又称“尽七”,丧家大都要请来僧、侣們诵经礼忏,亲友也要送冥币、香、纸、大蜡、金银斗等“明器”祭奠。

凡间百姓们认为“烧七”若与夏历的“初七”、“十七”、“廿七”相逢,谓之“冲七”或“犯七”,认为亡魂“逢七有灾,冲七有难”。时至今日,在关中的耀县和陕南的丹凤县,除认为“冲七”是忌期外,还以“烧七”与月中的“初八”、“十八”、“二十八”相逢也是忌期,故俗云:“逢七逢八,铜锤铁钗;烧七烧九,阎王请吃酒”,并认为“烧七”遇到七和八的日子,阎王要拷打亡魂,遇到这种情况,要提前或推迟一天祭奠。

因此,在下界凡间关中一些农村,遇到“冲七”时,孝子要给死者坟顶插一把纸伞,意在协助亡魂躲避灾难。比如,凡间有陕北的延长县,在“冲七”的前一天下午,就要剪若干白纸旗,由子女、儿媳从家门口沿途插到坟前,将亡灵请回家中祭奠,以助其避过“灾劫”。此处,插白旗的寓意在于引路,据说“亡魂”如果来不及回家,可暂时藏于白旗下躲难,否则会引来“天罚雷劫”降临。

关于“头七”,下界凡间百姓中认为应该还有一个特殊仪式“回煞”,即“回殃”或“出煞”。据说人死后,其“阴魂”还留在家里,“回煞”就是阎王在七七四十九天内的某个时辰,要差“鬼卒”即“阴司”勾取逝者的魂魄去“阴曹地府”;还有一种说法,人死后其魂魄犹存,在七七四十九天前,死者阴魂要回家一次。“出煞”的日期和时辰,由阴阳先生根据死者生辰和死亡时间算定。

届时,丧家把香烛酒食摆好,在地上铺一层炭灰或草木灰,用以检验死者回来的足迹。用一竹竿一根,隔一尺贴纸钱一张,立在门口台阶上或插于死者落气之屋的房檐下,据说“阴魂”见此就会进屋。此外,用土罐装一煮熟了的鸡蛋置于房屋角,以此贿赂殃神(俗称鸡脚神),让死者鬼魂在家里多待一会儿。这时,一家老少必须躲得远远的,待规定的时间过了之后,可先将一串爆竹丢进屋内,爆完才可以进家。当然了,满百日和周年时,还要烧纸祭奠亡灵。也有些地方在人死后的半年或一年时,再给死者做一次超度。新笔趣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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