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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8章 奇怪的消费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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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家的消费观念有时候就是很奇怪,小李买便宜的木柴回来,母亲不同意。

可是他买更贵的石炭回来,老人家却没多说什么。

只是觉得有点贵,但是觉得贵的有道理。

就这样,小李一家用上了石炭烧火炉取暖。

而邻居刘大爷,则是辛辛苦苦的跑到山上去砍柴。

由于雪大路滑,一不小心把腿给摔伤了。

这下子不但没办法上山砍柴,就连生活都不能自理了。

他已经嫁出去的大女儿,不得不从婆家跑回来照顾他。

大女儿为了取暖方便,也跟小李一样从市场上买了石炭回来烧炉子。

“哎呀,这石炭烧的炉子确实暖和啊。”

刘大爷虽然腿摔伤了,但心情特别的好。

因为女儿自从嫁出去以后,好久都没回来过年了。

他老伴儿已经去世多年,每个春节都是自己度过的。新笔趣阁

要不是因为这次摔伤了腿,女儿也不会回来,不回来的话就没办法在家过年。

所以刘大爷觉得,自己这次摔得很值。

“爹,你别乱动,小心再摔了。”

看到父亲下床,想要给自己拿东西,女儿赶紧制止他。

“没事儿,爹身子骨硬朗得很,这点儿伤不算什么。”

说着老刘还朝着自己那条受伤的腿拍了一下,这一下子拍下去,脸都变成了猪肝色。

他娘的,还真疼啊!

“行了,疼就喊出来吧,别憋着了。”

听到女儿这么说,老刘终于忍不住喊了出来。

他现在回想起邻居小李说的话,上山砍柴还不够耽误工夫的,万一摔着就不值当得了。

呸,他个小年轻懂啥啊,这叫忆苦思甜。

“闺女啊,你看隔壁小李怎么样?”老刘喝了一口女儿给烧的热水,然后问道。

“爹,你胡说什么呢,我家官人死了还不到三年。”

当地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男人死了,女人要替他守寡三年。

三年之后,才能决定是不是要改嫁他人。

不到三年的话,是不准嫁人的。

虽然法律上没有规定,可这个事情从几百年上千前延续至今,已经成了当地的一种习俗。

谁要是违背了,会被别人戳脊梁骨的。

“嗨,他那种东西活着的时候就没用,死了又能怎么样。”

别看老刘年纪大固执,可对这件事情倒是有不同的看法。

自己的那个女婿他是很清楚的,整天喝的烂醉。

有一天晚上在外面喝酒到太晚,迷迷糊糊的掉井里去了。

那本来是一口枯井,正常情况下淹不死人的。

可他喝的太多,头朝下栽下去的,当场就把脖子给折断了。

等第二天有人发现的时候,早就已经凉透了。

最苦的还是自己这个女儿,年纪轻轻的就守了寡。

其实这事儿也怪他,当初看中了人家家里有点钱。

再被媒婆这么一鼓动,就把女儿给嫁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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