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23章 同感后的百态(下)(2 / 2)

加入书签

这一切都被暗中观察的张不凡发现,哇这小子还有这么怕的人,这个人居然不是我?不过出任务就死了,嗯……估计是警察吧,毕竟每本侦探小说里侦探与警察可都是死敌(除了侦探就是警察)。这么怕一个警察,估计那家伙也应该是个人才了。

不过说了这家伙不会做了什么不好的事,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这么怕一个警察干什么?

这是张不凡所不知道的内容,陈浩然作为社长自然要为侦探社找曝光度,最快能够将名声宣传出去的方法是什么?当然是和侦探小说一样,主动去做案件,因为这年头没人会来找侦探破案的,只会打“妖妖灵”。

陈浩然就是这么想的,于是主动去案发现场破案。张不凡之前吐槽陈浩然是个三流侦探,不是说他推理能力弱,而是他作为侦探不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办。实际上他的推理能力还是比一般人强的。

当然我这说的是一般人,可惜这世间总是存在什么天才的。就像诸葛亮与周瑜,陈浩然与那位警局里的那个男人就是棋逢对手,说白了就是五五开。

准确些来说是人家技高一筹,就是这么一个情况。陈浩然刚想到一个点,好死不火的这小子就是开口说这个点,这就十分尴尬了。你说这是我想的,谁会信的,还不是说你抄袭他的,你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他和那家伙就是这样子的,既生瑜何生亮,于是我们的社长就是一个可怜鬼,是个loser。

说了那么多就是为了证明陈浩然很不希望见到这家伙,就算是自己处于顶峰状态下。

一直觉得在得势时嘲讽曾经的很恨的人是一件非常不可理解的事,你如果看那个人极其不爽,那么你会连见都不想见,不管你是在什么情况下,看见他就像见到下贱的青蛙肆意地小便一样恶心。

于是这小子就在无能咆哮,朝着空气不断怒吼,看来这小子对那家伙颇有怨言。

至于加菲,这个能被《好运来》弄哭的人是真的屑。不过最令张不凡惊讶的是,三个人当中居然是他最先跑路了。

想不到居然是你,新人君杜汶泽,你居然比加菲还屑。只见这家伙仿佛博尔特附体,一个暴起飞奔跑过去,张不凡当然是立马追上去了。

不过张不凡一看很不对劲,自己的速度可以说是正常人类的极限。人类现在最快记录博尔特一百米将近十秒,张不凡的速度可以达到一百米九秒的程度,不要为此惊讶,这不过是调动了身上所有的细胞的结果,合理将“人体”这个系统激发到极限的结果,可以说是正常人类的极限。

但是就这样,张不凡还是追不上杜汶泽……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