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审判委员会与道德(1 / 2)
除了五十四号聚集点问题严重之外,剩下的小型聚集点里也有各种问题,不过都是些欺凌弱小、打架伤人的事,虽然也有死人,但还没有弄到五十四号聚集点那么令人发指的程度。
吴昕发现,越是大型的聚集点,欺压人的事就越少,反而是人越少的地方越容易乱,因为里面只要有几个强势人物,而剩下的人没有数量优势对其形成制约,那这几个人就可以为所欲为。
这些恶行在之前聚集点与基地的联系中也有人反映,但那时基地的主要精力放在了其他事情上就没有顾及,但现在基地就有时间来清理这些事情了。
恃强凌弱这种事,吴昕是绝对不允许发生的,因为这种事对基地的稳定非常不利,如果放任这些人长此以往,他们势必会发展成“地下组织”,不仅会挖基地的墙角,甚至还会生出一些不该有的想法。
对于这种事,吴昕特意成立了一个治安部,而部长就是王振飞,他一上任就从幸存者中找出了几名前同事开始清查这些事件。
有些人以为末世后没人管他们了就可以为所欲为,但王振飞教育他们,警察没了末世前的规则束缚也可以对他们为所欲为。
王振飞末世前就是一个对各种条条框框非常不满意的人,例如有的人明明就应该去见阎王,但反而活的好好的,要处理这些人还得有证据,而且还得是合乎程序的证据。
但现在不同了,王振飞没了那些条条框框的约束,处理起这些人来简直是不要太容易,末世前经常发生的举报人被报复的事,在他这里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只要被他逮到,基本都是带着脚镣挖粪坑的下场,而再想要脱坑,可就没这么容易了。
如果遇到敢持械反抗的,王振飞更是毫不犹豫的开枪还击,死活不论。
在王振飞的铁腕清理下,基地里的“强者”就这么被清理干净了,而对于这样的事,基地里的普通幸存者自然是坚决拥护的,没人喜欢被欺凌。
当然,这样的事有利也有弊,如果执法者都是王振飞这样刚直不阿的人,那这样的执法方式的确是高效的,但如果执法者另有他图,那就一定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吴昕知道,王振飞这样的人是不多的,而基地以后也不可能只靠王振飞一个人来维持治安,那么一些法规条文还是要建立的。
但这些法规条文可不会就像末世前那样温文尔雅了,不管什么罪行,判罚都是挖粪坑或者下矿坑,轻罪的挖粪坑,重罪就下矿坑,再根据其罪行规定服刑期限。
至于死刑,在累死在矿坑里也算是死刑嘛……
有了法规条文,自然就要有审判机构,但吴昕并不想弄一个专门的部门。
而是打算弄成了类似陪审团之类的审判委员会,一共十三个人,具体人员由公示抽签来定,每个月一次,而候选人必须是无不良记录在身的人,并在当职期间有额外补贴。
而这十三人的判决并不会照搬条文,而是会在内部进行讨论表决后再量刑。
当然,管理层这边也会审核,如果审判委员会的判罚太过离谱,管理层这边也有一票否决权,发回重判并给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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