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上架感言(2 / 2)
我从高中开始在杂志和报纸上发表小说,毕业后进入杂志社做文学编辑,但是我确实是第一次写“网络小说”——如果高中时候写的魔兽世界同人不算的话。
不仅是第一次写,我甚至是第一次看。
我以前从来不看网络小说,我第一次看网络小说是在我提笔开始写《共享血条》这本小说以后。
因为我意识到,隔行如山,我必须对同类型作品有一个学习和了解。
某种意义上,算是边做边学,边学边做吧。
黄金三章,这个是毒点,那个是毒点,各种各样的网文的潜规则,我是闻所未闻,匪夷所思。
原来“文青”是一种病,我也是第一次听说。
《共享血条》这个文,最开始的时候是在艾泽拉斯国家地理的“旋涡书院”板块连载,承蒙许多老哥的建议,前后推翻重改了好几版,才有了你们现在看到的版本。
在此对漩涡书院所有帮助和支持过我的老哥老姐表示感谢。
可惜,虽然反复修改,但还是被人说“毒”,说“压抑”,目前看来,应该是初步扑街了。
不过这也没什么,本身我对第一本书的目标就是能签约,不单机,就足够了。
感谢九组编辑若叶,让我第一次写网文就能够签约,并且迅速给了我连续两次试水推的机会。
也感谢每一个,能坚持到这里,能看到我的上架感言的读者。我先前说过一次,现在我要再说一次,哪怕只有一个读者还在看,我都会坚持写完它,不太监。
我不是全职作者,也不需要靠写网文养活自己,我不会去写套路爽文,我会继续努力试图找到那个在艺术性和娱乐性中间的平衡,这一本找不到,就下一本继续,直到我精疲力竭为止。
同时请你们放心,我一定给大家一个温暖治愈的结局,不会在临了给你们“文青”。
让我吹捧你一下——每一个能看到这里的读者,你们都是好样的。
首订,请你多支持。
每次更新,你可以不投票不打赏,但请多发几条本章说,陪我说说话,让我看到你还在。
哦对了,差点忘记了。
如果你想看更多和“跟踪狂”有关的,特别的,爱与救赎的故事,我这里有两本可以推荐呢。
1:《你往何处去》,作者显克微支,严肃文学,诺贝尔文学奖得奖作品。
2:《狂奔的木小姐》,作者郑小陌说,女频网文,能接受女主视角的朋友们可以看看。
那么……
抿那,我们,本周五,上架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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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段落并非我的原创,转自NGA大漩涡,是一个经典名段: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在这里转载这段文字,而且似乎也和这本书没什么直接的联系。
但那种心情,就是莫名地觉得很合适。
就当偶尔再文艺一下吧。
催泪弹警告,不看也无妨!
***
你总有一天要跟所有的记忆相安无事握手言和,那里面有她也有你,有她的青春也有你的年华。那个人永远活在时间里了,你把她拉不出来,自己也回不去,就这样吧,让她安静地留在那里吧。她不会发福不会老去不会穿着职业套装高跟鞋不会带着家长里短柴油米醋的气息,她永远年轻永远漂亮穿着鲜艳长裙站在回忆里,对着你笑靥如花。
我时常想起,曾在我生命中出现的姑娘们。
她们无论在当时还是记忆里,都美好得一塌糊涂,优秀得让人目眩神迷。
现如今,她们一定更漂亮、更从容、更丰富了,一定遇到了更多好玩的人,演绎了更多精彩的故事。
一个曾短暂出现在我生活里的女孩子,订婚了。
我的兄弟,爱一个姑娘两年半,最后收获了她跟他人订婚的“喜讯”。
我常跟他说,那个人永远活在时间里了,你把她拉不出来,自己也回不去,就这样吧,让她安静地留在那里吧。
她不会发福不会老去不会穿着职业套装高跟鞋不会带着家长里短柴油米醋的气息,她永远年轻永远漂亮穿着鲜艳长裙站在回忆里,对着你笑靥如花。
这样难道不好吗?
你总有一天要跟所有的记忆相安无事握手言和,那里面有她也有你,有她的青春也有你的年华。
让它们留在那里吧。生活里每天都有相聚别离,号啕或欢欣。
如果最初相识的姑娘注定无法走到最后,你会依然选择相遇在年少?还是在看遍春花夏月秋风冬雪后遇到她携手走进余下的旅途?
这似乎是个不值得一提的问题,几乎所有人都喜欢“地老天荒”这样的词汇吧。
但真的有那么简单吗?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想开头还是收尾?
你们在成熟稳重、理智从容、笑不露齿、工作稳定、职业套装高跟鞋、西装革履的28岁30岁相遇,气味相投性情相依相见恨晚唯怨月老一度瞎了眼,一段佳话就此开始,郎才女貌珠联璧合天造地设等祝福潮水一般涌来。
像是个完美的故事。
她穿泛着光泽的高跟鞋、考究的套裙,妆容一丝不乱,带到你的朋友同事面前措辞得体,无可挑剔。她不会大喊大叫跟你无理取闹,不会要吃某家的小笼包让你穿越三条街道,不会很轻易地跟你赌气怀疑你是否跟其他女孩子有一腿。她包容体贴贤惠孝顺,入得厨房出得厅堂。
可是随着日复一日的平庸到来,某个回望的瞬间,内心是否会有隐隐的遗憾?
你是否想有一台时光机,回到她20岁22岁的年纪,在食堂、在图书馆、在主干道上,走上前去或礼貌或猥琐或忐忑地说一声:你好。
那时候的她,穿着鲜艳的长裙素面朝天,穿着匡威白色帆布鞋,顶着刚洗完的湿漉漉头发冲去食堂打饭,一路上甩落无数男生的惊叹。
她漂亮、骄傲、聪明,会为了舍友的一句话而耿耿于怀,会为言情剧哭得稀里哗啦,会看到玩具店里的可爱公仔走不动路,会期待某个特别的节日收到男生们的玫瑰花。
她没那么得体,还没学会滴水不漏笑不露齿,带到朋友面前会捂着嘴一个劲儿地傻笑。她穿匡威帆布鞋,也喜欢淘宝上淘来的便宜凉拖,她不太喜欢化妆,穿着T恤短裤就往宿舍楼下冲,在路边那家麻辣烫一边流汗一边大呼好吃,她会撒娇会胡搅蛮缠不讲理会为脑子里突然蹦出的疯狂念头兴奋不已……
那时候的你呢。
没什么钱,脚上穿着攒了很久生活费买来的新球鞋,骑着拉风的山地车飞速驶过人群,在大排档跟一群狐朋狗友扯着政治足球和姑娘,面对递过来的啤酒瓶毫不犹豫一仰而尽,你那么年轻、那么张扬,脑子里满是自命不凡的想象,大声喊世界是我们的。你的发型土土的没有那么多发胶,还没有自己的第一套西装,你还没学会克制忍耐学会礼貌微笑,不高兴了随口就来一句:去他娘的。
她路过操场,看到你打球的样子。
汗水顺发梢滑过你红红彤彤的脸,你大声叫喊积极奔跑,仿佛身上有使不完的力气。
你们相遇。没那么理智包容,也很难总是做到相互理解,她没那么精致的漂亮,你也离成熟睿智差得很远,一个愣头小子,一个天真的丫头,就那么说着天长地久生死相依的誓言,你们以为世界会按照自己想象的编排,不懂得生活中永远不变的就是一直在变。你们会吵架、会分手、会伤害、会分头走路、会把彼此留在回忆里不断折磨,但是亲爱的,那是你们最好的年纪。
《艋舺》里说,“风往哪边吹,草就往哪边倒。年轻的时候我也以为自己是风,等到遍体鳞伤以后,才知道,原来我们都是草。”
我们未必如草随风倒,却也只能这样,模模糊糊往前走。
时间什么都安排好了。
年轻时,总想看遍世间的风景,时不时涌出冒险的冲动,想拉着心爱的姑娘私奔,即刻就流浪到海涯天角。
现在才明白,你什么风景都看不透,很可能也没有细水长流。你只能在一季季的春花夏月秋雨冬雪中,丈量自己生命的边界。
有可能,姑娘都不会来,你就一个人走路,或缓或急,或愉悦或悲伤。
我时常也会烂俗地想,未来的姑娘呦,你到底什么样。你丰满还是消瘦活泼还是文静?你留俏皮的短发还是如瀑的长丝?你是否也喜欢那些瑰丽奇妙的文字,沉溺于光怪陆离的影像故事?你是否也扛过了狼血和庸俗成功学疯狂的侵蚀,依然带着对生活令人发指的热爱,坚持做一个有趣的人?
不管在28还是35岁相遇,拍落满身的风尘后,我们唯一能庆幸的,是彼此一定有很多好玩的故事、路途的见闻讲给对方听,那是一个个动人的传奇。
未相逢于最好的年纪,却给了对方最丰富的自己。
我不知道你会不会来,但仍大声唱着歌,走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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