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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新型犯罪,不在刑法规定范畴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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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宗神打开车门驾驶着汽车向检查厅方向行使。

滴滴滴,电话突然想起,源宗神撇了一眼,是检查总长的电话,源宗神按下蓝牙耳机的接听按键。

“检察总长,有什么事情吗?”

“源宗神检察官,你在哪?”电话那边传来威严的声音。

“我刚从警视厅出来,有什么急事吗?”源宗神一遍加快速度一边回答。

“东京地方检察厅接到新型犯罪,你抓紧时间回来,七分钟后召开最高检察院会议。”说完电话挂断。

“新型犯罪?”源宗神想了一下:“九十年代被称为新型犯罪的,也只有网络犯罪了。

比如网络窃密.高技术侵害,高技术污染,网上盗窃,网上诈骗,网上赌博,网络集资。

但被东京地方检察院接手还上报给最高检察厅那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法律没有标明,第二种,标明太过模糊需要最高检进行解释。”

“不管了,抓紧时间回去吧。”源宗神把头脑中的思绪放空。

警视厅与最高检察厅并不远,就在一条街道上同时位于这条街道的还有法务省的大楼和裁判所。

而日本律师联合会的大楼与日本警察厅大楼离的同样很近

回到最高检察厅。

“源宗神你可算回来了。”

刚进门源宗神就看见羽仁五郎着急的站在门口。

虽然羽仁五郎已经成为二级检察官但是在不忙时候依旧担任源宗神的检查助理。

“快看看,会议还有三分钟开始。”

羽仁五郎递上去一份卷宗说道:“这次会议不允许检察助理参加。”

“没关系。”源宗神接过卷宗,前世这种会议他可没少参加而且还是坐在主席台上发言的那个。

对了,起草一份警告书,以特搜组的名义给警视厅方面邮寄过去。

告诉他们由于警视厅刑事部搜查一课强行犯搜查三系警部目暮十三对检察厅的干扰,办事不走法律程序。

能力不足等问题给予记过一次留职查看三个月。”

“目暮十三,我知道了。”羽仁五郎并没有疑问,特别搜查组的特权就是这么大。

就拿源宗神担任的协查员举例,他在非受命期间可以决定低于他本身职务一级以下的处分,包括。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撤销职务;留职察看,提前搜查。

如果搜查有证据下不需要逮捕令即可逮捕。

东京特搜部在国会议员会馆8层办公,日本政界曾有句调侃的话。

“8楼只要跺一跺脚,整个永田町都要发抖,毕竟特搜部曾经把三个首相拉下了马,把一个政党主席关进监狱。

“这是?”源宗神进入了会议室,在翻看卷宗之后他终于知道为什么说这起案件棘手了。

因为你明明知道这是诈骗但在法律中却是无罪。

“不得不说智能犯搜查第1系的报告比搜查一课那群废物好太多了。”

源宗神看着卷宗不断点头这还是一场跨国犯罪。

能把证据调查的这么全面看来警视厅也不全都是废物吗。

犯罪人员叫村川润一郎,男,38岁,IT工程师,涉嫌的案件是非法集资。

网上诈骗,高科技侵害,他利用非洲某小国政府安全系统漏洞借壳上市了一家公司。

并在日本套现近乎16亿日元。

这可是9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最顶峰的日元啊约合美金一千五百万。

“头疼啊。”源宗神总算知道为什么要召开会议,非法集资在后世很容易定罪。

哪怕是再晚八年都有国际案例支撑,但现在呢,这种在网上以投资名义进行集资的别说法律了,国际上连个案例都没有。

诈骗也是一样,在05年后这种行为明显可以定义诈骗,但是现在呢?很抱歉,根据现行法不行。

“各位请安静,现在有请这位案件的负责人向大家介绍案情!”最高检察总长发话了。

一位干练的女检察官走上主席台,按照惯例给大家鞠躬,虽然样子还算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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