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新型犯罪,不在刑法规定范畴内?(2 / 2)
讲解也算是全面,但是源宗神没有一点兴趣,他已经大致摸透了这个案件的顺序。
的确棘手,如果稍有不慎就会是败诉的结局。
检察院现在应该已经在起草建议案了,但是申报内阁和到发布至少需要五个月。
而这次案件五天后就要起诉,根据从旧原则就算是建议审过去了那这个嫌疑人也会无罪释放。
“怎么办呢?”源宗神沉思着。
他想到过一个可以定罪的问题,那就是高科技侵害,但是他侵害的事别国政府,取证难,调查难,起诉更难。
有可能最后这个犯人落到的是他国法庭之中。
“等等!”源宗神突然想到了什么,偷税漏税,对税款!
日本对上市公司的税款额度高达百分之三十五,这个十六亿日元绝对没有进行报税申税。
意思就是整整漏过了5.68亿日元约合人民币三千六百万,这种偷税在二十年以上最高死刑。
“对对对,”源宗神突然想到,现在给他按偷税起诉就算只判五年年。
《刑法总论》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检察院核准。
这种获利十六亿日元的商业行为
根据《日本税法概论》应判处5年以上,最高二十年徒刑,再加上网络安全。
源宗神觉得可以让刑事追诉期达二十五年以上,那时候这篇法律绝对可以完善。
并且这是二次诉讼不需要遵循从旧原则。
“检察长,我需要查询点东西,这次会议我不参加了!”
源宗神偷偷摸摸来到坐在前排的最高检察总长身边说到。
“你……”检察总长瞬间吹胡子瞪眼,但想到源宗神的身份和老友的人情他只得摆摆手说到:“下不为例,你去吧!”
“好的!”源宗神从后门离开,虽然答应下次一定,但实际确实下次也不一定。
“源检察官,会议结束了?”站在门口的羽仁五郎看见源宗神出来了好奇的问道。
“没有,我突然想到一些事情,去趟警视厅!”
源宗神说到:“等会帮我要一下这个案件负责人的邮箱!”
说完源宗神火急火燎的奔向地下停车场
警视厅
搜查二科,企业犯罪四系
“怎么样,可以吗!”源宗神紧张的看着系长前田多门警部问道。
“可以,这个税务款在职权范围内!”前田多门说到。
“好,快速取证,明天下午四点前交给我!”源宗神说到:“搜查令会在半小时之后发给你!”
“好的,源检察官!”前田多门表示尽快完成取证工作。
“等等,这个是什么?”源宗神看着嫌疑人的财务报表有一笔空余财富支出问道:“查一下汇款账户!”
“好的!”前田多门点点头,这个空白也是他有疑问的,因为没有搜查令,他一直没有动用权限去查,既然现在已经下来了他也没什么好顾及的了。
“汇款银行是三井住友金融银行,汇款账户的持卡人是近藤勇诚是财务省给与共济课课长的侄子!”
前田多门说到:“再往下查就需要科长权限了!”
“不用了!”源宗神拍拍前田多门肩膀,他没想到一个诈骗案还能牵扯出来一个贪污案,看着数额还挺大!
“剩下的我来查吧!”
“那个!”前田多门欲言又止:“以我感觉这可能牵扯的比较多。
可能涉及财务大臣,我劝你还是不要管了,汇报给上级吧!”
“谢谢你的关心,但我本身是特别搜查组成员,这件事最终也是我的责任!”
源宗神边往外走边说到:“三点之前写成一份报给交给国会议员八楼803办公室!”
“是!”前田多门干忙起身敬礼。
↑返回顶部↑